通过出卖情报,黄宇获得大笔间谍经费,因为怕暴露巨额外汇的来源,因此每一次他都会找做地下换汇生意的刘某,把外汇兑换成人民币。
据悉,黄宇前后和对方见面21次,一共拿了70万美元左右,主要是用于挥霍。
手段 用间谍U盘拷保密文档
为笼络关系,黄宇利用外国间谍机关提供的经费,邀请过去的同事、亲友,免费到东南亚国家、港澳等地旅游、赌博。每次出游,黄宇都会神神秘秘地单独行动一两天。他是用旅游做幌子,真正目的是和境外间谍机关会面。
然而,离职时的“存货”已经基本没有了,黄宇前后3次试图策反老同事闻某,但都遭到拒绝,不过令人失望的是,闻某并没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这件事,而是选择明哲保身。
黄宇的妻子唐某在另一家涉密单位工作,她是资料管理员,经常接触涉密材料。黄宇曾让妻子把资料备份到光盘上,并趁机在家复制那些光盘。
此外,黄宇又把姐夫谭某当成“猎物”,谭某与黄宇在同一单位供职,担任总工程师,谭某习惯将单位的资料拷贝到笔记本电脑上带回家,留做备份。终于有一天,谭某家的电脑坏了,叫黄宇来修,黄宇趁姐夫不备,用间谍U盘偷偷拷贝了电脑里的保密文档。
黄宇说,U盘里有一个程序,可以在电脑里面自动搜索感兴趣的文档,然后把它以加密的方式发送到U盘的隐藏区域。
黄宇还利用在原单位的关系,窃取同事电脑上的资料,向好友郑某等人打探科研所的动态消息,并利用他窃取科研所的内部刊物。而所有这些材料最后都被黄宇卖给了境外的间谍机关。
处理 原单位29人受不同处分
2011年的一天,四川省和成都市国家安全机关在掌握黄宇的犯罪证据后,决定实施抓捕。
当天早上9点钟左右,黄宇骑自行车送小孩去幼儿园,孩子进入幼儿园后,黄宇被秘密抓捕。在黄宇家搜查时,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家中储藏室的柜子里层发现一个隔板,打开后发现那里暗藏一个保险柜,里面存放着黄宇收到的间谍经费,及使用间谍经费购买的房产的房产证。
黄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最终黄宇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收缴间谍经费,对于这样的结果,黄宇追悔莫及。
面对镜头,黄宇说:“如果说还有其他人看到我,自己也在做着和我一样的事,在做卖国的事,希望能自己去找国家安全局的人员(自首),对家里面的人也好,对自己也好,都是一个更好的结果。”
黄宇间谍案告破后,他原来就职的单位有2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黄宇的妻子、姐夫谭某也因过失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分别判处五年、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