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山
面对受贿指控,辩称大多数不属实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江山于1999年到2013年,利用担任黄山市黄山区委书记、区长,安徽省旅游局局长,滁州市市长、滁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金返还、项目开发建设、风景区等级申报、旅游发展资金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420万元、价值5万元购物卡以及价值8.9万元的寿山石,共计折合人民币433.9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江山的刑事责任。
记者发现,检察院指控的受贿有20笔,最少的为1万元,最大的一笔是冠景公司的林某某通过江山的亲家陈某先后两次送给江山人民币共计160万元。
庭审中,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江山辩解受贿部分“绝大多数不属实”。他承认收受4块寿山石和15万元,即受贿共计23.9万元;通过亲家受贿160万元,是在被纪委双规后才知晓;其余受贿数额不属实。承认滥用职权的事实,但辩解不构成犯罪。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指出,出示的多方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实指控的江山受贿犯罪事实全部成立。江山当庭翻供,缺乏足够理由,与事实不符,也与其他证据相悖。
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晚11:40左右才结束,没有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老春摄影报道
延伸阅读:
忏悔书被媒体曝光
2015年10月8日中午,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悔过书在网上曝光,其中记载,江山在商人的“甜言蜜语”和“糖衣炮弹”面前,越出了官商交际的“边界线”……
当天下午,记者多方求证,最终证实江山悔过书的内容属实。其实,早在2015年7月1日,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的忏悔书就在网络上曝光。记者了解到,江山与张苏洲等官员落马后,都曾写过忏悔书,反思和忏悔自己的犯罪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江山出生于1962年9月,安徽歙县人。2014年9月1日,安徽省检察院对江山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