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件显示,北京市交管局内部规定,交管局局长可以审批京A8开头的车牌,副局长可以审批京A车牌,车管所所长可以审批京A带一个字母的车牌。
这几类京A车牌的审批须依据什么条件,在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的《关于启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审批程序管理规定》里,只有一个模糊的规定:“党政机关、国家部委,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办理审批号牌的,须遵守本规定。”但什么是“因工作需要”,未作具体说明。
根据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牌证科科长的证言,车管所办理来自交管局审批的京A车牌,一般流程是:内部审批单从交管局传到车管所办公室,然后由车管所办公室交给牌证科科长办理。内部审批单上一般都会有分管车管所的副局长的签字;如果是局长宋建国审批的车牌,还会有宋建国秘书王飞的签字。
2011年1月,北京市开始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即俗称的购车摇号政策。申购小客车需通过抽签摇号,才能取得车牌。
参与摇号的人群越来越多,指标却越来越少,因而中签率屡创新低。
2012年11月,多位从宋建国秘书王飞手中“购买”了车牌的人,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58岁的宋建国被免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职务。
12月6日,有新华社下辖媒体刊载消息称,宋建国“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原因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
同日,北京市公安局开设在新浪网的官方微博,连发三条辟谣微博,称“此消息不实”。

车牌贩卖链条
一年多之后,纪委调查来了。
2014年5月底,宋建国被北京市纪检部门调查。6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羁押、逮捕了多名涉案人员。同年9月,宋建国被检察院正式逮捕。
检方指控,宋建国在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京A牌照、办理户口、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了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688万元。
司法材料显示,向宋建国输送利益以求获得京A牌照的人包括商人谭峰、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荣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以及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文贵。他们获得车牌的时间,有的在2011年摇号政策实施之前,有的在摇号政策之后。
2015年11月,北京市一中院判决宋建国犯受贿罪,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书中特别写道,宋建国“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的相关事项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后,宋建国提出上诉。
北京高院的二审裁定书中,虽然未再写出宋建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认为,“鉴于其(宋建国)在庭审中对指控事件不持异议,且在案大部分赃款、物已被追缴,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但依然做出了维持无期徒刑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