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彭利铭也认为,权力和艺术原本是分开的,不应该有必然的联系。个别官员笔还不会拿,却打着艺术的幌子,靠权力混入艺术家队伍。他认为,这样的人应该被清除,还艺术一片净土,而那些以权谋私甚至借艺术进行钱权交易敛财的官员,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行政权力之手伸向文艺界的弊端不言而喻。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一些艺术造诣未达到入会标准的官员在位时,利用权力使得其作品升值,借着“学者官员”的头衔或者书画作品,为官帽增辉。这样的行为既破坏了书协公信力,也为腐败留下后门。
针对官员“雅腐”“雅贿”行为,书法家爱新觉罗·毓骏告诉记者:“艺术是中国文化的传承,不应该把高尚变低俗,甚至变成交易。”他认为此次清理18名会员是一种进步。
“这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无禁区、无死角,任何领域、任何角落,一旦涉及公权力腐败,官员以任何形式、手段行贿受贿,都应该给予认真、严肃的处理和解决。”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说。
张希贤提醒,除此之外,权力腐败和寻租是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未来还会不断出现新问题,要不断解决新问题。
有媒体分析认为,官员达到书协的入会标准可以做普通会员,但不应该做领导。
赵成根认为,对于官员兼职书协的情况“不能一棍子打死”。他分析,有些公职人员的艺术造诣是达到入会标准的,应该以艺术水准、专业水平衡量。除了社会组织,在高校内,赵成根接触到了不少具备专业素养的官员,他认为这些官员兼任博导、教授等职位,是有益于学术进步的。
但竹立家表示,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分析,官场、学界、商界必须要有严格的分界,特别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否则,容易牵扯国家利益,滋生腐败。
关于书协的制度改革,赵成根说,要加强社会监督。同时,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监管制度,对人员的录用标准、程序、社会团体的运行制定细化办法,加强管制。
【公告全文】
中国书法家协会公告
2016年第1号
为维护中国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权益和声誉,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2015年12月7日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中国书法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本会主席团批准,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纪律,违反本会章程、社会公德、艺术道德,损害本会权益和声誉的中国书协会员进行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鉴于陈绍基(广东)、王有杰(河南)、杨承伟(中直)、孙卓章(内蒙古)、章月中(浙江)、管松生(江苏)违法犯罪被判刑,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除上述6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籍。
二、鉴于舒展(福建)、黄乔生(福建)、余远辉(广西)、肖鹏(电力)、汪良(北京)、辜广生(广东)、聂党权(广东)、方文平(解放军)、秦建孝(山西)、董洪运(山西)、张宽礼(山西)、李量(中直)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上述12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籍,待有关案件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书法家协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有关条文
第二十二条会员和理事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纪律,违反本会章程、社会公德、艺术道德,损害本会权益和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经一定程序后,由驻会领导机构讨论决定,报本会主席团批准,可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开除会籍及取消理事资格等处理,并相应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