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宁德就“神回复”连夜道歉当事民警受处分
3月2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福建宁德公安了解到,霞浦县公安局已连夜对“神回复”网民诉求一事作出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经核实,霞浦县公安局已对信访办民警万某某予以警告处分。该局同时澄清,此前该局已对陈先生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网传的“第一条回复”实为第二条回复。不过,记者发现,陈先生两次提出的问题并不相同。

福建宁德公安关于“神回复”事件的处理通报。(网页截图)
当地副市长连夜组织市局调查
3月28日,上游新闻报道了福建宁德霞浦县公安局对网民诉求回复不当一事。
当地网民陈先生就户籍问题在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咨询,因不满意回复内容,陈先生再次将此问题反映在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并贴出霞浦县公安局的回复:“请把我局第一次回复内容读三遍”。
有网友称此回复为“最个性回复”、“神回复”,并指责霞浦公安不够认真负责。
29日,宁德公安通报了此事的调查情况。通报称,宁德市局获悉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郑雷声高度重视,连夜组织市局政治部、纪委监察室的主要领导赶赴霞浦,督促指导事件处置工作,要求霞浦公安对该事件进行认真核查。
当事人最早在2月反映诉求
通报显示,经查:2016年2月22日,霞浦县沙江镇村民陈先生在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以诉求标题为“户籍与教育”咨询子女随祖父落户的问题(诉求编号:ND16022200007),诉求内容原文:您好!我是霞浦县沙江镇的村民,本人已结婚,婚后育有一男孩(孩子才一个多月,户口还未上);我与我老婆名下无任何房产。我爸爸在霞浦县霞辉名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我们的户口现在都还在沙江镇;我想让我的孩子与我爸爸把户口一起迁移到霞浦的霞辉名城(我的户口不动)是否可行?如果可行都需要什么证件?什么条件?另:我与我老婆名下无任何房产,我的孩子是否可以随我爸爸在霞浦霞辉名城所划片的学校念书?
宁德公安在通报中称:我局信访办民警万某某于2月24日上午9时零4分对该条咨询进行查阅,并给予回复:“您好!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且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幼儿园、中小学校就读证明,经民警调查核实,可以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群众先办理房产证持有人户口迁移后再申请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投靠。你的情况不符合条件。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两次诉求问题不一样
霞浦公安称,3月22日,当事人陈先生以同样内容再次在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标题为“户籍”诉求(诉求编号:ND16032200011)。
经调查核实,信访办对陈先生诉求的第一次详细回复实为2月29日15时11分作出,而网络上相传的所谓“第一条回复”其实为信访办的第二次回复。信访办在3月28日回复中所指的“第一次回复”,正是2月29日的回复内容。但发帖人将我局“第二次回复”当作“第一次回复”进行炒作、发帖,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