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高级警官干扰司法并非柳遂记一人。据通报,陕西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安群,干预过刑事和经济等两起案件处理,并收受贿赂。
此外,干预司法的警界中,还有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民警宋广众、朱国栋,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民警陈新春、曾小山。
政法委书记5年后被追责
被中央政法委点名通报的云南省昭通市维稳办副主任彭泽高,曾担任彝良县政法委书记,其干预司法活动、插手一起民事赔偿案,时过5年仍被追责。
2007年,云南彝良县的5岁男童涛涛被高压电击伤。其身为律师的舅舅刘少斌,代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赢得了这场官司。
2010年,时任彝良县政法委书记的彭泽高,要求县公安局、检察院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始介入,对已经二审终审的案件进行刑事侦查。
彭泽高的干扰司法,导致4名之前出庭作证的证人和律师刘少斌被抓。随后,4名证人在接受审讯后纷纷翻供,称了解涛涛被高压电击伤的消息是刘少斌教他们说的。结果打赢官司的刘少斌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入狱一年半。
2013年11月,有关部门根据群众反映线索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该刑事案件已得到纠正。下一步,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报干扰司法案件多起
在检察院和法院的司法机构中,至少被通报了6起干扰司法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正处级审判员左红干预过问案件案。2014年1月至10月,左红多次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及请托人,多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及请托人的宴请和所送财物,利用职务影响向下级法院审判执行人员介绍贿赂、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并将其他法官退回的贿赂款用于个人理财。目前,左红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干扰司法的司法人员还包括: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二庭原庭长陈海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原书记员刘一定、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法警队法警李朝阳、原山西河津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原副局长王建立、四川自贡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邓维聪等5人。(本文来自: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