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图左上角的红衣男子就是通缉令上的李华波

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3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称,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自2014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重大职务犯罪嫌犯落入法网。
“海运仓内参”记得,李华波2011年逃往新加坡,其案发后,一度引起坊间强烈震动,因其贪污数额巨大,加之亡命海外,虽然只是一个小股长,却登上了“红色通缉令”并成为“二号人物”。这不禁让人好奇,李华波是怎样走向犯罪的深渊,又是怎样被遣返回国的呢?
惊天巨贪
据了解,从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时任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李华波,利用管理该县农业、林业、水利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职务之便,伙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县财政局相关人员,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转移县财政局资金9400余万元。李华波官职不高,却贪污数额巨大,堪称“苍蝇巨贪”。
李华波贪了这么多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呢?鄱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曾先后前往福建厦门、广东珠海等地调查取证。侦查人员发现,李华波通过地下钱庄洗钱后到澳门进行赌博。
原来,从2008年4月至2011年1月期间,李华波在澳门赌博,累计投注金额近30亿港元,共输3400余万港元。
海外追赃
2012年9月,新加坡总检察署以三项“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指控李华波,涉及李华波转移到新加坡的赃款18.2万新元。
但是,面对新加坡检方的指控,李华波在法庭上拒不认罪。于是,最高检安排时任鄱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许轶峰,作为重要证人赴新加坡法庭作证,这是中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首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
2013年8月15日,新加坡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新加坡总检察署对李华波的所有指控罪名成立,判处李华波15个月监禁,18.2万新元赃款归还中国。李华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