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一个自称境外某媒体记者的间谍人员通过微信添加陈某某为好友,以其报社提供待遇优厚的兼职工作为名对陈某某进行勾连策反。自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初,陈某某先后多次接受境外间谍人员指令,到汕头某军用机场、军港刺探,并向其非法提供我军事预警情报一批,获利4万多元。2014年年底,陈某某因害怕停止了间谍活动。2015年3月,其被国家安全机关强制审查,主动交代了从事间谍活动的犯罪行为。
船厂员工向“网友”提供内部资料
陈某琳,男,1995年生,广东梅州人,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
2014年2月,一名“网友”通过陈某琳创建的QQ群与其勾连,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船厂及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
2014年10月,广州市国安局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诉讼。
90后找工作被要求“拍军舰”
廖某某,男,汉族,1991年3月生,中专毕业。2014年11月,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嫌疑人通过求职QQ群与廖某某搭讪并加为“好友”,称可以为其介绍工作,主要是拍摄湛江军港停泊的军舰舷号,并称无须办理入职手续,只需网上联系。廖某某按对方指令到湛江军港附近拍摄并报送了相关照片,获利1000元。
2014年11月7日,廖某某在观看了广东卫视播出的专题片《警惕间谍》及媒体的相关报道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主动拨打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报警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后,廖某某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有立功表现,受到国家安全机关的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