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笔贿款中,有一部分在案发前已经归还了。有些2010年收的钱,三年后还给了行贿人。是否因为知道要调查自己所以赶紧还钱?对此温震称,当时自己并不知道要调查自己,但是因为中央出了“八项规定”,害怕被查,所以退还了一部分钱。另外在被纪委调查后,他主动向市纪委交代受贿事实,纪委当时并不掌握相关信息。
细节二:让人装修不满意接着要钱买家具
某公司老板秦某在证言中称,温震任开发区副总经理时,他就认识了温震。
2004年,秦某给温震在黄村镇的房子装修,花了大约10万元。同年七八月,温震打电话叫他到他办公室,说家里需要用钱,向他借25万元。过了几天,他给了温震25万元。
2005年,温震让他帮忙准备十几万元,隔了两三天,他给了温震20万元。
2010年或2011年,温震说他在西客站东南角有一处房子,让他帮忙装修,他花了18万元,装修到一半,温震对装修质量不满意,工程队撤了出来,温震跟他要20万元购买电器、橱柜等,他又给了温震20万元。
2004年、2006年到2008年,他春节去看温震,每次都给他2万元,一共给了8万元。
秦某说,他之所以给温震钱,给他装修房屋,是因为感谢温震给他提供过帮助。温震先后给他的公司引荐过三个工程,并安排自己的儿媳到医药基地工作。
据了解,温震共收受到秦某给予两笔贿款共计101万,用于装修房屋等。案发前,温震告知秦某写下证明借贷关系的收条、欠条。“其实我们并不存在借贷关系。”温震供述。
细节三:称开公车不方便让人给买新车
某公司老板张某在证言中称,2012年他认识了温震。
张某表示,当时温震是生物医药基地一把手,张某公司在生物医药基地承接过工程。温震调到大兴区委工作后,说公车开着不方便,让他为其买一辆私车,他答应了,但后来给耽误了。
2014年初,温震开了一辆途观到他们公司,他觉得不好意思,给了温震20万元。
纪委通报仨贪官 全被判刑
2014年8月27日,北京纪检监察网通报,三名北京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这三人分别为门头沟区区长王洪钟、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丁镇宽。
三人中,丁镇宽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王洪钟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此,三名贪官全被判刑。(记者洪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