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份编号为(2015)25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8月,大荔畅享田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机动地,建设畅家农业公园项目,现主体已建成人工湖、美食街、民俗广场、儿童乐园等,共计违法占地74266.66平方米,以每平方20元处以罚款,共计1485333.2元。经查,该地块规划管制分区为基本农田,现状地类为耕地。
大荔县国土资源局监察股副股长刘岗向记者介绍,该局分别于2015年10月和11月向两家公司送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15日内拆除建筑物并处以罚款。
“但这两家公司未执行处罚,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陈诉和申辩,也未申请听证。”刘岗说,由于县土地局没有执法权,所以只能等到6个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陕西大荔县委宣传部一官员向记者透露,上述两个项目非法占地情况属实,目前涉事企业正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中国政府实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农村集体土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需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而部分地区的基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采取先使用土地,后补办征地审批手续的办法“加快地方经济建设”,违法占用土地即使被发现,相关部门因为害怕被追责,还会赶着补手续、批指标,将“非法”迅速变为“合法”,令日后产生土地纠纷的风险大增。
据了解,陕西耕地保护形势严峻。2015年12月陕西省政府召开的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会披露,2014年度陕西省土地卫片执法发现土地违法案件3000多宗,涉及耕地1.41万亩,同比增长4.44%。
在这次会上,陕西省副省长庄长兴说,各级国土部门要与执纪执法部门一道依法行政,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和震慑各类涉及土地和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陕西省社科院专家王晓勇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无可厚非,但不能仅顾眼前利益,而忽略了法律法规。政府更应做好协调的角色,土地执法监察部门需做到执法必严,而企业则要按照法律法规程序来确保自身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