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纪检干部透露,有的即便不摆酒席,红包照收不误。这种行为私密性强,给执纪带来一定困难。
高压之下为何仍敢触碰“红线”?
事实上,一些地方对于党员干部婚丧嫁娶行为的规范,在八项规定出台前就有。早在2009年,广东廉江市便出台限定党员干部婚丧喜庆行为的“限宴令”。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湖南发布了被称为最严“限宴令”的规定。其后,全国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规定,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严格限定。
例如,陕西安康市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红、白事宴席控制在15桌和20桌以内。石家庄市严禁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广西河池市规定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事,礼金或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
但记者调查发现,在越来越严格、明细的限定之下,一些党员干部仍然顶风违纪,个中缘由值得探究。
——有的揣着明白装糊涂。十八大后因受贿罪获刑的江西省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原主任黄纪庆在儿子结婚时,收受了自己曾为其谋利的一包工头礼金1万元。庭审时,他辩称这笔款项属人情往来,但该意见没有被法院采纳。
身为全国劳动模范的陈绍祥在为女儿举办婚礼时,宴请了其辖区内市场经营户40余户,有4户经营户分别送上礼金5000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些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事宜,根本原因还是利益驱动。他们心知肚明,若非手中握有权力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借机送礼。
因违规操办喜庆被开除党籍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大白峪社区党支部书记唐继和曾说,当了多年村干部,认识不少人,平时别人有事他随礼,轮到自己不收回来,想想觉得“亏”。在儿子婚礼和孙女满月时两次大宴宾客,收受礼金50余万元。
——有的心存侥幸认为对“风俗”不会“动真”。广东韶关市政协副主席邓建华在2014年至2015年间,先后为两个女儿操办婚宴,宴请韶关及原任职地方国家工作人员及私营企业主,两次各违规收受礼金6.57万元和7200元。邓建华在检讨书中写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贯彻文件出台后,我以为那只是文件而已,不会有真动作,就没当回事,还是沿袭了以前的习俗给女儿操办婚宴。”
——有的认为规定不通“人情”拒不遵守。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个别党员干部对禁止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的“禁令”不以为然,甚至认为这些规定“不通人情”。陕西省城固县杜家漕村村主任马卫东为儿子操办婚礼,以经济条件好、家族成员多为由,拒不接受组织要求其控制婚宴规模的规定,甚至递交辞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