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前后,韦某康家就起了一栋二层小楼,在村里算是比较早的。“经济条件不算差。”韦某康常年在家务农,而他的妻子则常年在广东顺德打工。
据了解,韦某木的母亲由于做保姆,常年没有回家。“就连过年也不回来。”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一直以来都是韦某康在家照看孩子,2010年出事时,当时韦某康也在家中。
“大约10年前,韦某木的哥哥自杀了,喝农药死的。”韦明康介绍说,至于是什么原因,韦某康家人并没有说,自然村里人也并不知道。原来有两个儿子,现在只剩下了一个,便更加宠溺自己的小儿子韦某木。
据介绍,在韦某木三四年级时,他就辍学一直赋闲在家,既不帮父亲做农务,也不出去打工,而是“整天整天骑着自行车在村里转悠。”
当时的韦某木并不算孤单,一些年纪相仿年轻人有时会和韦某木聚在一起,“既不偷也不抢,也没看出什么不一样的,也没打过架。”
直到韦某木被抓,并承认自己杀害了韦欢,村民才真正注意到这个总是“恶作剧”的少年。一位村民说,他曾见到韦某木在山上打算推两个孩子下去,结果被看到的大人制止了。
被抓10天后放出 两个月后再次犯案
“如果没有放出来就好了。”一位村民说,在韦某木被抓之后10天,他就被放了出来。不到两个月,韦某木再次犯案。
2011年2月12日15时,临近凤镇村的社村的女童小梅独自在家附近一座小石桥旁玩耍。当时14岁大的韦某木用水果刀将其捅成重伤,又准备把小梅拖下水沟中欲将其溺死时,被村民发现幸免遇害。
“小女孩儿是贵港的,只是回外婆家住了几天就出事了。”一位村民说。而小梅的外婆则说,现在小梅已经11岁了,受伤后身体还是很差。住医院治疗花掉医药20000余元。经鉴定,小梅腹部的伤属重伤,伤残评定等级为十级残疾。
至今村民对韦某木仍然心有余悸,“根本不知道他已经放出来了”,如果他回到村里肯定又不得安宁。
罗博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韦某木在释放之后,需要到派出所和司法所报到,并得到司法所的心理疏导及帮助,“但是他根本来都没有来。”(文/图广州日报记者张丹发自广西桂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