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案发当时正值气温炎热,治疗期间,给被害人带来的肉体痛苦可想而知;另外,由于被害人是被开水烫伤,且烫伤面积约占人体体表总面积24.48%,日后被害人是否会留有不可抹去的疤痕不得而知,也会给被害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
案发至今,仅是火锅店赔偿了被害人40万元,被告人朱某仍未赔偿。
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朱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被告人朱某具有自首情节,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被告人当庭向受害者道歉
心理专家认为其有“青少年情绪障碍”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朱某表示只有一句话要说,然后转向林女士方向深深鞠躬,说了一句“对不起。”
值得关注的是,鹿城法院首次在未成年人犯罪审理过程中引入心理专家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制度。
起诉阶段,公诉机关曾安排心理专家对被告人朱某进行心理辅导,心理专家认为被告人朱某属于冲动型人格,并有抑郁倾向。
开庭前,心理专家和被告人朱某进行了交谈。在法庭教育阶段,心理专家发表专家意见,认为每个人都存在心理“扳机点”,从朱某当庭供述判断其对特定的行为比较敏感,容易导致情绪失控,这属于“青少年情绪障碍”。
心理专家认为,案发时,被告人朱某未满18周岁,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容易陷入“青少年危机”,心理发育处于不稳定的阶段,相对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控制能力较弱,其心理发展受家庭成长环境的影响。
心理专家在法庭上教育被告人朱某,每个人都有心理“扳机点”,希望其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吸取教训,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好心理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