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在庭审中陈述。
快播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至于检方所控的从服务器中检出的21251个淫秽视频,辩方认为是缓存在服务器中的,且是碎片式存储,“用户间分享、共享资源,碎片式缓存,这两个特点在快播状态下实现,会导致两个结果,第一是政府监管不到,因为资源传输都发生在会员之间,政府很难监控。第二个,针对这样的用户之间,资源缓存的使用量,且可以选择出哪个资源更受欢迎,根据这个制度筛选,就有利于片源播放达到相当流畅的效果。”
快播辩称其仅仅是一个中介,快播是一个工具,是技术,没有用来传播淫秽的东西,所以快播是无辜的。该案中,快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其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应该客观看待和分析。快播云构架的共享,快播在会员间提供缓存,并能帮会员选择最流畅、最优质的播放资源,快播只是一个工具,这从客观上看是合法的,干净的,为播放提供了方便,当然,同时也有非法的,因为这同时为淫秽视频的传播提供了可能。
第二是看效果。客观上,我国对淫秽、色情网站是予以封杀的。其他的播放资源,如果不下载就播放,这些内容播放起来就很不流畅,且经常面临被封杀的危险,而快播就绕开了这个障碍。从这一点上,不是说刻意去播放淫秽视频,但这实际上也形成了一个事实,也成了网友喜欢快播的一个原因,快播也因此盈利数十亿。
快播的碎片式缓存,也对法律提出一个挑战,这就是工具和平台的责任问题。技术是中性的,但问题在于,这个从一定意义和程度上作为平台的工具,被用于犯罪了,快播怎么能逃掉其责任?
根据互联网信息传播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如果网络平台明知他人利用平台进行犯罪却不加阻止,可以看成是共犯,但目前对播放工具,我们的法律还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但是随着云技术的发展,使得播放器也有这个平台的作用,如果快播们称其不担责,那么将来根本就无法管理。
关于快播及王欣们如何担责,阮齐林称,在对该案的处理上,既要看到快播的特点,毕竟快播不是直接的传播,加上用户本身的过错,快播有其非常可贵的一面,故处罚不可太重,处理不仅要合法,还要合情合理。
阮齐林认为,快播正处于这个“坎”,“他们可以报最高法,提出直接减轻处罚。”
阮齐林称,对于快播这个播放器,用户们的体验是不错的,故快播才拥有了4亿会员的数量,21251个淫秽视频,也不能全部归罪于快播,因为这个传播不是直接的,快播所应负的,只是一个工具的责任,不是平台的责任,“王欣在庭上举例说,他想的只是最好的菜刀,菜刀是切菜还是砍人,和卖刀的没关系。”阮齐林说,这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你知道对方买这个菜刀是用来打架的,你还卖给他,且不向相关部门举报,那就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
阮齐林建议,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司法解释中关于网络平台的责任,应该扩大到工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