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底,曾出现准新人为“抢”晚婚假扎堆登记的情况。
针对社会关注的北京计生条例尚未修改、晚婚假何时取消的问题,市卫计委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删去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规定,2016年1月1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奖励假待遇。
与此同时,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将再享受晚育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奖励产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办法按照将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2015年12月31日前抢生二孩仍受罚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对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行为还处理吗?以前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回吗?对此,市卫计委表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必须符合《条例》规定或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照本市《条例》及《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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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怎么办理?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可在怀孕前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本市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办理。按照现行《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现阶段,生育登记后由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全程代办《生育服务证》。下一步将探索生育登记对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本市享受全面二孩政策的对象有哪些?
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夫妻,均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2016年1月1日以后,哪些夫妻生育时需要办理再生育手续?
2016年1月1日以后,合计已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要求再生育的,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办理再生育手续。目前本市正抓紧修订《条例》,研究制定符合再生育的具体情形,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