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社会关系,谁也查不倒我”
2014年9月20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林业局物资科科长姜志新因侵吞、骗取公共财物66万元,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0万元。
“政事儿”发现,姜志新已被群众举报多年。记者曾从黑龙江省检察院林区分院了解到,自2005年开始,海林林业局物资供应科职工多次举报原科长姜志新涉嫌违法违纪问题。
但是,由于他长期盘踞当地,社会朋友较多,关系错综复杂,黑龙江省检察院林区分院反贪局两次派员督办,依然无果。此后,姜志新多次找到举报人恐吓威胁,并扬言称自己有社会关系,“谁也查不倒我”。
通过一段时间调查,举报人向办案人员称,单位的保管账目和实际管库员记的账目不符,侦查人员围绕这一线索展开调查。姜志新到案后交代,他贪污油款43.5万元人民币。还在出纳员的帮助下,贪污9.7万元废品折旧款。
“政事儿”注意到,侦查人员还查出,姜志新还用单位汽油偿还其个人买车款13万元。
“三亿局长”郝鹏俊
“我上面有人,纪委来了,同样能够摆平”
5年前的郝鹏俊案,被誉为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
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使他成为当之无愧的“三亿局长”。经调查,郝俊鹏曾靠两张采矿许可证发家的他十几年间非法获净利3.99亿,在北京海南拥有38套房产。
这位“神通广大”的局长,曾多次公开说,“我上面有人,纪委没有来检查我,如果来了,同样能够摆平。”
“政事儿”注意到,案发后,郝鹏俊曾辗转太原北京疏通关系。后来在国务院的督办下,贪官郝鹏俊终于被扳倒。因此,此案有“杀鸡必须用宰牛刀”之说。
针对“郝鹏俊案怎劳国务院调查组亲自督办?”这一问题,蒲县老百姓的一个说法是:“都知道郝鹏俊上面有人”。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报道,在郝鹏俊落马之前,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曾多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一直到国务院调查组亲自督办,省市纪检委的配合下,郝鹏俊的官煤财富才被彻底打破,获刑20年。
“政事儿”撰稿:新京报实习生张燕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