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就会有侥幸心理,他们会认为,有可能抓不住,即使抓住也不会像法律上限那么严重。
对于“重典治乱”的效果的确有待观察。我认为,刚柔相济、恩威并施比较好。恩和威并重,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更多灵活的措施来进行监管,比如食品召回、违法信息披露、风险警示以及餐饮企业在用的企业信用评级、违法公报等,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要用一些新方式来实现透明监管、智慧监管。
记者:的确,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很多人对职能部门的监管寄予了无限希望。
据我们了解,以前,“许多食品出问题,就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子底下,有的还持续了好几年”。我国以前对食品的监管采取的是分段管理的方法。质监局是管厂门以内的,工商局是管进了市场以后的。这种做法就像家长管孩子,爸爸负责管脑袋,妈妈负责管肚子,爷爷负责管腿,结果是管不好。
朱毅:“九龙治水”已成为过去式,现在是“一龙当家”,这也是新食品安全法的一个亮点。以前监管存在的问题就是相互推诿、踢皮球。现在新的食品安全法让你知道,出了事,你要去找谁,搞清楚了主体,就没有人推诿了。这是非常大的进步。
不过我们也知道独木不成林,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也需要很多部门的合作。
郑风田:这种管理方法目前有改变,但还不是很彻底。因为源头还没有囊括进去,源头还放在农业部管理。众所周知,源头是最重要的,如果源头有问题,后面怎么加工也没用。源头管理放在农业部门,但农业部门监管力度还很弱,对小农户的监管存在问题。
食安法律体系需全覆盖
记者:公众更为关注监管不力的问题是否能得到解决。比如,有时明明知道有问题但因为监管力量不够或对监管对象不熟悉等种种原因,造成了监管部门不作为。另外,监管部门的利益与被监管对象挂钩也导致监管流于形式。
郑风田:我觉得可能会有好转,但是别期望一下能改了。任何一个法律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且食品安全还涉及到方方面面。
朱毅:监管力量不够属于硬件方面的问题,对监管对象的不熟悉属于软件方面的问题。软硬件方面我们目前都存在问题,但是法律一出来也不可能说立刻就解决,技术装备和人员素质的提高都是需要时间的。
食品安全法要想遏制企业的不诚信问题,关键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在于执法的主体,尤其是基层部门。当务之急是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生存状态、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等。
宋华琳:监管队伍是需要改进的。2013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后,很多地方就把工商质监成建制的划到了食药监队伍,人员是有所增加,下一步还是要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毕竟食品药品监督是很专业的。其实我们也应该考虑转换方式,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不光行政监管,还要发挥民事刑事追责这种事后监管方式。
记者:11月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第十三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上表示,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尽快建立健全与新法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实施条例有哪些涉及的内容,会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提供帮助?
郑风田:条例要更多地涉及执行部门,也要制定一些可执行的规定,包括具体问题怎么执行等。
一个健全的与新法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要做到全覆盖。现在,源头没有覆盖,源头之后就是加工、销售、餐桌等,要涉及到监管人员的职责、企业违法的处罚、各种各样的宣传培训,不能对犯错的企业抓了就完了,你还要告诉他怎样才能不犯错,不犯错才是最重要的。
宋华琳:我个人觉得实施条例可能是对食品安全法的具体化、详写。总的感觉就是让食安法可操作,同时要实现全过程无遗漏,包括食品生产、风险评估、生产监测、生产经营、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等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