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我觉欠妥。专车服务属于约租,双方自愿,为什么还需要特批?另外,私家车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车主,软件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司机共同形成“四方协议”,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也说过的,专车是用四方合同,通过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与出租车类似的服务效果。我觉得专车应该是出租车的补充,不是非法运营,更不是黑车。打压专车,我觉得是在保护出租车行业的利益。
北青报:你说的是各地的出租车罢运吧?
陈超:对,相信不仅是济南,全国几乎所有城市,出租汽车车辆都长期不增加,市民打车难。但是出租车又得交高额份子钱,完全是垄断,肯定迟早要打破。罢运,说明出租车行业的不满,但政府部门更应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考虑怎么更方便百姓,怎么给百姓提供更好的乘车体验。
关键词:车主与用户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撞击,我只是站出来说了自己想说的话。改变需要很多人的努力。
北青报:看来你一直很关注政策的变动?
陈超:对,首先自己被罚了嘛,另外,官司能不能赢,政策导向也很重要。去年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说,“移动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对于满足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推动市场资源配置,缓解出行难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要一棍子打死”,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原则”。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信号。
北青报:现在陆续有很多学者专家法律人士站出来呼吁,希望将“专车服务”纳入到出租车服务中,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专车服务进行规范,并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你怎么看?
陈超:很高兴。毕竟交通出行关系到每个人,谁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我觉得我应该发言。
北青报:那你这次起诉,是以什么样的角色呢?
陈超:双重身份,既是车主,也是用户。作为用户,是因为觉得专车方便快捷,有很好的用户体验,而济南客运管理中心的处罚,会让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失去获得这项服务的可能。作为专车车主,我觉得两万元罚款适用的规定并不合理,对一个新生事物不做分析,政策跟不上,那么矛盾会越来越多。
北青报:你觉得这样的一个新生事物,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调整?
陈超:年前,交通运输部有过表态,对各类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的不同模式和发展方向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理清管理思路,划清管理边界,跟踪研究并适时出台规范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我觉得挺好的。另外,广东省人大代表张丽杰专门对专车提出建议,就是加强制度建设,立法监管互联网专车市场,两者和平相处,我很认同。不能说,专车抢了出租车的生意,就是出租车的死对头,那太狭隘了,市场也不会允许的。
北青报:你期待你的官司带来什么样的效果?
陈超:我说了,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撞击,我只是站出来说了自己想说的话。改变需要很多人的努力,你觉得好用有助于你,你就应该为其争取存在以及合法的可能,这是太正常的事情了。很多人都站出来发声了,愿景也许就实现了,跟我的一样简单而朴素,人人有车打,人人都方便,人人都心安。
文并图/本报记者 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