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间,吕迎春、张帆印制、散发了大量“全能神”宣传资料;张帆鼓动张立冬出资,在招远市大曹家、金凤家园、金水桥等地租赁或者购买多处房屋和店面,作为“全能神”活动场所和教徒住所;张立冬还出资购买了“指南者”“保时捷凯宴”等多部车辆,接送吕迎春、张帆等人到青岛、莱芜、东营等地参加全能神教徒聚会,宣扬“全能神”教义。
自2008年起,吕迎春、张帆利用互联网,先后在境内外网络空间内,制作、传播有关“全能神”的文章97篇,空间访问量总计17万次。其间,张帆还将“全能神”教义《话在肉身显现》转换成电子文档,保存在计算机硬盘和U盘中,进行编辑、复制、传播。
2010年11月后,吕迎春到招远市泉山路张帆家中居住。张立冬为共同修习“全能神”教义,购买了电脑、手机,安装了宽带,并提供生活费用,还听从吕迎春、张帆指使,将家庭财产1000余万元,以献给“教会”的名义,存在吕迎春、张帆名下。
2014年5月25日,吕迎春、张帆指使张立冬,将张巧联从河北省无极县叫来招远市,发展其为“全能神”成员。
庭上,烟台检察院出具了“全能神”书籍、灵修笔记、机动车信息查询单、邪教宣传品认定书、辨认笔录等证据,以及吕迎春、张帆、张立冬3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辩护
3人自称正当防卫拒不认罪
面对指控,张帆、张立冬、吕迎春拒不认罪,他们认为自己所做的是正当防卫,打的是“恶魔”“邪灵”,自己所信奉的“全能神”和国家曾取缔的“全能神”教不一样,取缔的是邪教,自己的是正教。
庭上,张航、张巧联两人认罪悔罪。张航律师为其辩护称,张航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其加入“全能神”不是自愿。张巧联则在庭上一再说“对不起”“我道歉”。
张帆:为自己辩解多次露出笑容
看到庭上播放当时打人的现场,张帆没有否认事实。但她为自己辩护称,自己是超自然的,是正当防卫,被害人是“邪灵”,是“恶魔”,必须打死。
针对自己“用手撑着餐桌反复跳起,用力踩踏吴硕艳头部、脸部,直至其无力跳起”的指控,张帆称当时自己是没有力量了,才按着桌子。针对“持餐厅内座椅,打吴硕艳头部”等指控,张帆称自己持椅子打,就没打着。
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张帆还多次露出了笑容。
庭上,张帆的辩护律师对受害人尸体鉴定提出异议,她称张帆的椅子没打着受害人,鉴定一定会有问题。该律师甚至向法庭申请,给张帆做精神鉴定,但这遭到了张帆的否决。
此前,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张帆曾说,自己当时一边踩一边用“魔鬼我诅咒你下到无底深坑永世也不得超生之类的话诅咒她”。
张立冬:场面太血腥了,我不想回忆
今年55岁的张立冬8岁上学,18岁务工,19岁到青岛海军服役,23岁退伍后,从事过房地产等多种行业。在接受女儿张帆的“牧养”信奉“全能神”后,还在吕迎春、张帆的指使下,将家庭财产1000余万元存于吕迎春、张帆名下,以献给“全能神”。
同女儿一样,张立冬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否决了辩护律师为其做精神鉴定的申请。他认为自己持拖把砸、将吴硕艳从桌椅之间拖出来打,不应是致命伤。
面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罪的指控,张立冬为自己辩护称,其信奉的是“正教”,不同于被国家已经取缔的“全能神”教。张立冬当庭陈述案情时神情淡定,并不时露出笑意。
今年5月30日9时20分,张立冬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曾表示,“被执行拘留后,在监室里面,脑子清醒了许多。回忆起一部分当时事情发生的情节,但是当时的场面太血腥了,我不想回忆。”
他还提到了自己的情人张巧联,并称自己是听到张帆说,那个妇女是“恶魔”“邪灵”,叫打死她,叫她下无底深渊,“我相信张帆说的话,”他说。
吕迎春:她起来就必然攻击我们
和张帆、张立冬一样,吕迎春也面临着故意杀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两项罪名,她也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没怎么打,信的是正教,传的也是正教,称自己所信奉的“全能神”教,是正教。对此,其辩护律师也辩称其没怎么殴打吴硕艳。
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吕迎春曾供述称,事发前其在玩手机,突然感觉有“恶灵”在攻击自己,觉得很难受,这时,突然看见一个女的,在薅张帆的头发,这才绕过桌子去拉那女的,还把手伸到那女的腋下拖。最后,那女的松手,半跪在地上,自己用脚踹了她两三脚,“就是不想让她起来,我认为她就是恶灵,如果起来的话,必然攻击我们。”
□5名被告人
张帆成为第一被告人
上午8时,审判长宣布开庭,法警将被告人带入法庭。令旁听人员感到意外的是,第一个被带入法庭的不是留着光头的张立冬,而是其大女儿、今年29岁的张帆。在该案中,张帆被列为第一被告人。第二被告人是今年55岁的张立冬,其后依次是随35岁的吕迎春、事发时刚满18周岁的张航、今年虽然只有23岁但已是张立冬情妇的张巧联。
关于张帆被列为第一被告的原因,律师高成称不难理解。
高成分析称,在招远“5·28”麦当劳故意杀人案中,在对被害人吴硕艳实施殴打、致其死亡中,张帆起了主要作用,“她是发起者,指挥者,她用椅子砸、用脚踏;在殴打中最积极、最凶残;她还指挥其他人打”。高成表示,结合证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及相关视频证据分析,该案中张帆是此次事件的引发者、组织者、安排者,在“全能神”教中,她处于“长子”地位,是个头目,别人都会听她的,遵照其指示,积极、凶残地参与殴打,最终致吴硕艳死亡。
高成分析,张立冬被列为第二被告人,是因其在该事件中起了主要作用,他用拖把打,用脚跺吴硕艳的头、脖子,自始至终积极参与,他参与的时间最长,还指挥现场,在别人劝阻时,威胁“谁管谁死”,有人要报警,是他不让报警。
吕迎春排在被告人第三,是因为其也参与了殴打,她发号施令,让张立冬把躲在桌子缝中的吴硕艳拽出来殴打。她和张帆一样,都是“长子”,其他人都听她的。
“张立冬12岁的小儿子在殴打中表现也很积极,他拿着拖把打吴硕艳的头,喊'打的就是恶魔,打的就是邪灵',并阻拦警察带人。但我认为,他是害人者,也是邪教的受害者,这么幼小的孩子,因被洗脑,变成了穷凶极恶的暴徒。”高成称,因其尚不满14岁,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不会受刑事追究,其监护人应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