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可以大大降低“三公经费”,这几乎是所有先行试点地区得出的普遍结论。然而,对于一些公车较少的贫困地区而言,却意味着加大财政支出。
王晟所在的县就遇到这种窘境。他向本报记者介绍,该县一般公务车辆加起来也就100来辆,按照中央车改意见,即便全部取消这100来辆公车,一年可以减少上千万元的财政支出(包括司机工资、车辆维修等费用),但同时得拿出近4000万元给全县7000多名公务员及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
“现在用公车的人毕竟是少数人,车改后,则要负担全体公务员的车补,两相对比,我们一年要多拿出近3000万元,这笔钱我们财政不可能拿得出。谁来补贴?除非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该县财政局局长向记者介绍,如果实行车改,当地财政连公务员的车补都难以支付,更不必说大量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的车补。“当然,车改方向是确定的,我们考虑到财力有限,可能会把财政能拿出的钱用来租车,首先满足集体公务出行,而不可能发放到个人手中。”
在叶青看来,依靠中央财政补贴贫困地区的车补“不可能”。他认为,按照车改意见精神,车补费用应该由王晟所在的市财政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这只是少数特例而已,解决起来并不难。”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认为,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各地经济状况差异较大,中央划定统一的车补标准也实属无奈,因为如果让地方自己设定标准,有些地方会“乱来”,“个别地方处级车补达到六七千块,这太离谱。”
对于贫困地区财政无力发放车补问题,蒋洪建议“上面拨一些”,或者根据当地实际,实行一定比例的发放。 郭美宏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王晟、刘明铭、姜治国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