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早前注意到,搏强学校办公室墙上还悬挂有一块:“郑州市民办教育合法办学单位”的牌子,落款“郑州市教育局监制、二零一零年十月”。
令人费解的是,就在6月初,各大网站还发布着搏强学校“特色关爱教育为理念”、“为孩子成长航护”的宣传稿。文中叫喧着:“拯救的一个个迷途知返的青少年,已是功不可没。”
事发至今一月有余,搏强学校的一名心理教师、三名教官、一名副校长此间已被警方刑拘。但此事件的诸多疑问仍未清晰,公众除了对家长进行“对孩子不负责任”的指责外,更多地质疑这所“问题重重”的学校,缘何能连续7年通过审核?更有法律人士指出,不仅要追究校方的责任,还应向主管部门问责。
根据相关要求,教育部门每年都要对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年审,对办学不规范,办学条件和水平较差的学校或机构将整改或停办。而记者近日实地探访发现,搏强学校校舍简陋,多座房舍均系临时搭建的活动板房。
另据上述教官透露,其在职期间,搏强学校的90多位学生一直都是挤在一间教室内上文化课。
针对是否“疏于管理”等问题,郑州市管城区教体局组宣科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将由该局相关科室择日答复。
河南省青少年维权专家团成员、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指出,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三条其中规定,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事至今日,搏强学校的审批部门无一出面表示承担责任,亦无一人被追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