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北京是全国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的两个试点城市之一。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在列席人大小组讨论时表示,目前北京已有3处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的试点。今年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城乡接合部改造,将扩大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的试点,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三处试点可提供万余套房源
2012年,国土部正式批复北京、上海试点集体产业用地建设租赁房。
这位负责人说,在北京,由市国土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协助,试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目前正在试点的有朝阳区平房乡平房村公租房项目、海淀区唐家岭公租房项目和太舟坞公租房项目三处。
据介绍,三处项目可提供13000余套租赁房。
有助于平抑租金并使农民增收
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有很大的优势。这位负责人算了笔账:以北京西五环某公租房项目为例,目前通过招拍挂方式拿地后,建成项目的成本约为每平方米1万元,而如果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无土地出让金,则成本将降至5300元/平方米。
“如果算上融资成本,那么招拍挂拿地的项目至少每平方米每月租金要到40元,一套40平方米的一居室要1600元/月,如果是集体用地,则每平方米每月可以下降到30元以内,总租金就可以控制在1200元以内,甚至更低。”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现阶段市场租金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这样的房源既有租金优势、可以缓解过渡性需求家庭的压力,又可以起到平抑租金过快上涨的作用,同时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又可以加以合适的利用,农民收入也可增加,还可以改变城乡接合部脏乱差的面貌,可谓一举多得。
■ 释疑
是否会成变相小产权房?
产权仍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只能配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并统一管理
对于外界担心的“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后是否会变相成为小产权房”,这位负责人强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公租房与“小产权房”完全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不能出售给个人,只能配租给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并纳入统一规范管理。
而且,根据北京公租房政策,公租房的租期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这也杜绝了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变相出售。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