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相诱,扩张迅速。
“每投送一张‘试吃卡’,就能获利6元,我们分给具体干活的2.5元。上线就给6元,发卡的分2.5元,我提成2元,我哥提成1.5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说,只要把材料挂到住户门把手上,就算完成一单,操作简单、容易走量。王某某用“来钱快”的噱头发展同伙,3人小组几天内就扩充为8人2组的作案团伙。他们驾驶两辆汽车,每到一座新的城市便分头行动分发虚假“试吃卡”。据统计,仅在2025年11月,该团伙便获利11万余元。
——线上联系,上线遥控。
警方介绍,负责引流的犯罪嫌疑人使用境外通信软件结识诈骗团伙上线,上线通过远程遥控、布置任务。王某某交代,他按上线要求购置了多台记录仪,在分发虚假宣传材料时由同伙随身携带并录像,通过后台向上线实时分享。此外,团伙分发完每张“试吃卡”后,都会单独拍照,将小区地址、门牌号、门把手上所挂虚假宣传材料等关键信息记录上传。上线会不定期用虚拟货币向他结算费用,具有极强的隐匿性。
记者扫描了被收缴的虚假“试吃卡”,发现个别二维码仍然有效,不过活动名称已变为“水果试吃”。警方表示,设置此类骗局所需条件较为简单,一些诈骗团伙遭到打击后,蛰伏一段时间便改头换面“另起炉灶”。
增强社区协防,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办案民警介绍,有关案件中,诈骗分子表现出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设置了层层伪装。诈骗团伙往往利用正规印刷厂商、货运平台生产、运输虚假宣传材料,并利用大量不知情人士作为掩护,让他们沦为作案“工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