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国家层面立法外,德国各联邦州负责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的实际个案立法和管理。以下奥得河谷国家公园为例,勃兰登堡州特别制定了《下奥得河谷国家公园法》,就保护该区域平原景观和生态环境、维持水体及河流自洁能力,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等做出详细规定。公园将所辖土地实行分类管理,一类土地绝对禁止开发,二类土地允许一定的放牧等农业活动,但必须保持原始地貌和水道。要求这些土地禁止变更用途、禁止使用农药化肥、禁止追逐和捕杀野生动物等,对于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5万欧元罚款。
得益于保护与发展兼顾的政策,下奥得河谷国家公园逐步发展成勃兰登堡州知名的有机农业产区。在国家公园内,30个养殖场使用了约4700公顷草地,牛、羊等饲养规模被限制在6500头左右。公园方还和养殖场签订了自然保护合同,每年可获得近85万欧元的支持资金,用于生态草场繁殖和维护。
公园还开发了多条旅游线路,包括200公里的景观步道、52条自行车骑行和越野徒步线路以及3条登山线路。每年吸引超过15万游客,带来上百万欧元的旅游收入。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