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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权威发布)

人民日报 2021-09-09 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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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8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系统完整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共划定历史文化保护街区970片,确定历史保护建筑4.27万处,与2015年相比,历史街区的数量翻了一倍,历史建筑的数量增加了4倍。此外,住建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还将6819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形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根据《意见》,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意见》是我国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为下一步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黄艳介绍。

针对过去推进保护工作系统性不强、整体性不够的问题,《意见》明确,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介绍,这其中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系统完整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一是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延伸时间轴。过去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存在重视古代、轻视近现代的倾向,还不能真实、立体、全面地展现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意见》提出,在城乡建设中全面保护好中国古代、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和当代重要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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