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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办民办协同发展的教育格局(人民时评)

人民日报 2021-09-06 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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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理顺现有“公参民”学校的体制机制,规范公有教育资源的使用,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也是确保义务教育公益性、公平性和人民性的需要

规范“公参民”学校工作事关多主体利益,涉及多部门政策,只有多管齐下,明确各方责任,才能取得实际效果

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公参民”学校),是维护国家教育体系统一性、规范性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政治性、政策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近年来,部分公办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地方教育资源供需矛盾,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但是,随着社会对教育公平价值的要求和教育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公参民”学校的问题不断显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生态,加重了人民群众的教育负担。推动理顺现有“公参民”学校的体制机制,规范公有教育资源的使用,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也是确保义务教育公益性、公平性和人民性的需要。

从这个意义上讲,前不久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当其时。这是一项旨在通过理清公办民办界限、构建公办民办协同发展的教育格局、维护义务教育公益属性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公办学校回归公办、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只有推动公办学校集中精力提高自身办学质量,引导民办学校立足多样化、特色化的发展定位,将提升质量放在首位,才能提供公平而优质、均衡而多样、全面而特色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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