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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物品进出境须遵守哪些规定(海关答疑)

海外网 2021-06-05 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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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登录各直属海关的网站,在“互联网+”板块进行注册。

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的国家或者地区、生产商等;

●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

●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

●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应当取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海关对有关批准文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海关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依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申请,对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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