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性别平等的、平衡工作家庭冲突的以及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对于生育水平的提升都有所助益。”宋健认为,我国现在所采取的发展普惠托育、延长产假、设置育儿假等措施就属于这样的政策,同时,国家应继续鼓励从地方入手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经验。
宋健认为,要让生育支持措施落到实处,增强育龄女性生育意愿,需要做好政策衔接。例如,要落实生育假期制度,生育成本应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利用政府补贴、税收减免手段等多种措施,适当分担用人单位的成本,从而减轻家庭特别是育龄女性的后顾之忧。
针对女性在职业发展和婚育抉择方面的困境,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认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既要从家庭内部鼓励代际支持和男性参与,也要从家庭外部提供更多社会支持。
“鼓励女性经济参与和社会参与,我们应该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融合现代文明理念,倡导适龄婚育、代际和谐、性别平等、责任共担的新型家庭文化。”贺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