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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施行多地对违法行为开出罚单

人民网 2021-09-06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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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李依环、温璐)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近日,全国多地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并开出了罚单。

案例一:焊接工人无证上岗作业发包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结合工贸行业防范事故集中攻坚行动,湖南省宁乡市应急管理局对工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开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首张罚单。

据悉,在对长沙科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现场进行焊接的一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过期未复审,重新报考后未通过,正在补考准备中,属于无证上岗作业。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将手动喷粉线新增隔墙施工业务,发包给宁乡县夏铎铺镇学知铝合金门窗店,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该公司无安全管理人员对该门窗店的施工作业安全进行协调管理。

执法人员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等规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3.6万元,并对相关问题限期进行改正。同时,依据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二:电工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山东省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在对烟台韩科电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员工赵某武从事电工作业。

根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立即将赵某武调离电工工作岗位,在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之前不得从事电工作业,并对企业立案调查,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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