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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护航城市更新,让未来更可期

人民网 2021-09-03 1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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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城市“老了”“病了”,如何重焕生机与活力?城市更新,不失为一剂良方。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厦门、天津等多地在城市层面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城市更新行动的高质量推进,离不开法治保障。深圳、上海、广州已先行一步,开启城市更新地方立法实践。今年3月1日,全国首个城市更新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正式施行;7月21日,《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结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1日,《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正式施行。

那么,深圳、上海、广州在城市更新立法实践中都有哪些特色?又有哪些需要关注的重点?

助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更新立法中关注的焦点。从目前三地的立法实践来看,虽然立法内容各有侧重,但老旧小区改造都是其中的重点。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中单独设立篇章,明确了综合整治的范畴、管理的原则、程序等。其中规定,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是指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采取修缮、加建、改建、扩建、局部拆建或者改变功能等一种或者多种措施,对建成区进行重新完善的活动。旧住宅区和旧商业区因配套设施不完善或者建筑和设施建设标准较低的,可以采取整饰建筑外观、加建电梯、设置连廊、增设停车位等措施实施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此外,还要求划入综合整治分区范围的城中村,不得开展以拆除重建为主的城市更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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