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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

人民网 2021-08-31 14: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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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经济等优点进入市场,成为很多家庭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也在逐年增加。据统计,我国城市交通事故有近一半和电动自行车有关。有人身伤亡的道路安全事故中,电动自行车事故占三分之一。

近日,河南驻马店、四川自贡、广西贺州、广东佛山等多地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有关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河南驻马店泌阳县发布了告知书,明确规定2021年8月30日前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悬挂免费绿牌,对不符合标准的悬挂黄牌,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逾期不再办理。此外,自9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和未进行防盗识别编码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

广西贺州也出台规定,明确2021年9月1日后,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

在广东揭阳市揭东、空港发布的公告中,明确提到,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须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上牌,对驾驶无牌证“摩电”的将一律扣留车辆。与此同时,揭东、空港两地还严禁未满16周岁青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

除了对无牌车管理外,四川自贡对骑乘人员也作出了规定,要求必须戴头盔,并且不能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随意穿插、强行占道。自贡交警还提醒,酒后不要驾驶电动自行车。

早在2018年,国家工信部就发布了电动车“新国标”,明确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行驶速度不高于25公里/小时,总重量不高于55公斤,电池电压不高于48伏。“新国标”于2019年开始执行,考虑到实际情况,各地区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立了3-5年不等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如果电动车不符合3C认证,不符合工信部目录车型,不符合当地上牌车型,没有发票,没有合格证等,将不能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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