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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电梯超期未年检仍运行?你该这样处理!

人民网 2021-08-17 15: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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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群众留言截图

现象观察:

电梯安全关乎生命,未及时年检的电梯会给人们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和生命危险。近日,不少群众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反映所在小区存在电梯超期未年检现象。

8月15日,有北京市网友提出:“北京像素小区近百部电梯检验合格早已过期,有的电梯用一张复印的纸代替合格证,且没有见到电梯内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7月10日,有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网友留言:“鹏泰家园电梯已经超出检验期三个月,电梯运行情况不良。”

6月11日,有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友反馈:“嘉诚东郡小区A区16栋电梯内张贴的电梯检验合格标识显示2021年5月到期,已过期,是到期未检验还是未及时更换检验合格标识?”

此类留言均已转给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陆续得到职能部门答复。那么,对于电梯超期未年检的行为,法律怎么规定?人民网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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