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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情感路上“避坑”这份法律指南请收好

人民网 2021-08-14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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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初七,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七夕节。表达心意、互赠礼物…….随着婚恋交友观念的进步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在七夕节的活动也愈加丰富。但是,情感路上可能也会存在一些“纠葛”,人民网整理了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以作提醒。

恋爱时转的款,分手后能要回吗?

案情简介:唐某和肖某曾是恋人。恋爱期间,唐某通过微信、手机银行等向肖某转账6次,数额从人民币500元到5万元不等,共计人民币7.6万元。双方分手后,唐某向肖某催要前述款项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请求肖某偿还,并要求肖某支付自催告之日起的利息。肖某确认收到上诉款项,但仅认可其中小部分转账为借款,并辩称其他款项都用于双方恋爱期间共同生活支出。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对于共同生活支出未能举证;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表明,自分手后,唐某多次催还款项,而肖某对于唐某微信发送的对账明细未提出异议。故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支持唐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在认定双方是否形成实际欠款关系时,一要审查是否有借贷合意的达成,二要审查是否有款项实际交付的事实。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要注意在事件发生时保留证据。若情侣之间发生借贷行为,应尽可能保留书面证据,最好写有借条,如有利息和还款期限的预期,也应尽量在借条中明确。款项支付应尽量采取转账方式,以便留存凭证。

投入“网恋”却遭诈骗,骗局怎么防?

案情简介:吴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了赵某,后在网络聊天过程中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隐瞒自己的真实婚姻状况,与赵某建立“恋爱”关系。随后,吴某利用二人的“恋爱”关系,让赵某主动支付或者虚构生病需要买药、打官司要送礼、送货开车时刮伤他人要赔偿等各种理由,骗使赵某向其汇款人民币16万余元,后将上述钱款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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