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里,我们不仅不能启动汽车开暖风,因为声音会惊扰到他们,而且也不能关窗户,因为外冷内热,车窗很快会有雾气,容易暴露身份。”专案组民警回忆当晚的情形时说道。
其实早在2020年9月底,公安机关便获取了重要线索,抽调刑侦等多部门警力开展分析研判。随后又经过不间断的蹲守跟踪,扩线深挖,加之当天被盗捞文物装箱带回,便摸清了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存在盗捞文物的事实。
11月23日凌晨1点左右,专案组突击宾馆内的两所房间,将韦某超、李某元、欧某菊(女)、黄某航、罗某荣、韦某敏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缴获号牌为桂Exxxxx车辆,车内2箱瓷器文物以及潜水服等作案设备。与此同时,在六鳌镇郑某城家中将其抓获。
非法敛财犯罪团伙约定文物转卖利润五五分
“水鬼”,在一些地方特指以打渔为生,拥有丰富水下经验的潜水员。
犯罪嫌疑人。人民网郝萍摄
韦某超告诉记者,之前,他主要靠下海捞海螺等海产品为生,即使他们潜水能力达到专业水平,但全家依旧是在“靠天吃饭”。日子好的时候,每个月可靠打渔赚7、8千,日子不好的时候,一切都是未知,所以如何能每个月多赚一些钱补贴家用,就成了他日思夜想的事情。
黄某航,是此次案件当中年龄最小的犯罪嫌疑人,年仅22周岁。父母在家务农,弟弟仍在读书,听朋友说来漳浦有钱赚,他便只身从广西来到福建,殊不知这一来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犯罪嫌疑人盗捞海下文物使用的潜水装备。漳浦警方提供
专案组说:“犯罪团伙由出资人和潜水员两方组成。李某元和欧某菊作为出资方,承担了潜水设备、生活开支等一系列盗捞文物产生的费用,而韦某超、罗某荣作为潜水员,与其他同伙只需负责打捞文物。他们之间约定,所盗文物贩卖后的利润,出资人与潜水员之间五五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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