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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金台锐评)

人民日报 2021-05-27 0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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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

前不久,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不断优化,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项斗争收官是常态化斗争的新开端。当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形态、方式手段呈现新变化、新特征,有的黑恶势力隐身蛰伏、变异升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一旦发现就要铲除,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务求实现常治长效。

如今,“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常治长效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为了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必须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通过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不断加强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切实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非法野蛮生长等问题。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治政之要首在安民。老百姓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锋芒应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敢打、真打、深打。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露头就打、穷追猛打,消除后患,决不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死而复生、由小转大。通过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常治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带来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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