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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新条例实施三周 哪些难点待物业攻破?

北京晚报 2020-05-22 16: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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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小区物业参与度

记者近日走访个别小区发现,一些小区物业参与度不够,在小区垃圾投递处,物业只放置2个大垃圾桶,分别贴上“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标签,且没有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分拣员等。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近日在检查也发现,一些小区由于条件限制,缺乏桶站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暂未到位。有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由于人员紧张,垃圾分类指导员暂未配置到位。”

人员配置的确是一个难题。白金龙坦言,“在早晚高峰期,所辖小区垃圾投放驿站都设置垃圾分类指导员值守。如果垃圾投放点位过多,则全部覆盖会存在一定困难。”目前,北京万科物业已发起志愿者活动,向社区、居委会征求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

谈及部分小区物业参与度不够的原因,物业企业相关负责人指出,“物业服务企业是微利行业,在开展垃圾分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支出,如建立定点垃圾投放点、配备相关人员等,这无形中给物业增加了一些管理成本。建议社区、街道根据垃圾分类情况制定奖励标准,让物业服务企业能长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3、避免垃圾混装混运

新条例实施至今已有二十余日,垃圾混装混运问题仍存在。

马连洼街道城管执法队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小区居民按照规定做好垃圾分类,但来收运的运输车辆却图省事混装混运,让前期分类的成果“付之东流”。

市民陈先生说,“我们好不容易把垃圾分类,结果垃圾车混在一起就拉走了。那我们在家做的垃圾分类有什么用?”

北京万科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不仅打击了居民在源头分类的积极性,也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因素,配备、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业内人士指出,对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末端处理,不少小区物业往往“没有着落”,最终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影响分类体系建设。事实上,对于生活垃圾的运输有专门规定,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专业的垃圾分类公司合作,提升垃圾分类的科技含量。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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