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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行为开始吃罚单

北京日报 2020-05-12 14: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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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行为开始吃罚单

昨天上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队走进翠微大厦及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对超市和餐馆进行垃圾分类检查,对不合规范的垃圾混装等进行现场处罚责令整改。本报记者安旭东摄

本报讯(记者金可)一个混装烂果和塑料袋的垃圾桶,引来了大罚单。昨天,丰台大成路附近一超市因违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市城管执法局立案调查,并将面临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新“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已检查各类宾馆、饭店餐饮行业、机关事业单位、楼宇物业、商场超市、居住小区1.5万余家(个),对其中存在问题的2450家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和责令改正。

“你好!我们是市城管执法局的,这是我们的执法证,要检查一下咱们的垃圾分类情况。”昨日9时许,市城管执法局执法队走进丰台区大成路翠微大厦及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对超市、餐饮企业等进行执法检查。

5月4日,城管执法部门曾在翠微大厦大成路店检查中发现该商场海底捞火锅店、盒马鲜生超市、风光老灶麻辣香锅店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等问题。昨天,执法部门对上次检查的问题进行复查。城管队员在后厨和垃圾处理区域检查中发现,三家店都已经按照城管执法部门前期提出的整改要求予以改正,配备了四类垃圾桶,并按照标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执法人员在对物美超市大成路店检查时发现,在卖场入口的水果车旁放着一个敞口垃圾桶,草莓和塑料袋等混扔在一起。在称重台旁的垃圾桶中同样存在混装混放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七分队分队长张震当场指出,卖场垃圾桶设置不规范。烂果是厨余垃圾,塑料袋是其他垃圾,“应该分开设置,你只有一个桶肯定容易混装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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