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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是培育公共意识的一个切口

北京日报 2020-05-08 13: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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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立法,意味着垃圾分类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的法定义务,具有某种强制性。换言之,在这件必须为之的“关键小事”上,循序渐进不等于消极观望,各方都要向前一步、行动起来。居民和单位作为投放主体,首先要在前端动起来,打破路径依赖、备好“两桶一袋”,培养分类投放的好习惯。另外,物业作为垃圾分类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也要肩负起自己的职责。一方面,普及分类知识、发挥指导员作用,力促垃圾分类宣传入户入脑入心。另一方面,也要因地制宜、以服务促管理,针对厨余垃圾易脏手等槽点,不妨在垃圾箱房配置感应式洗手池或备好消毒湿巾。比照现实去设计方案,贴着心理去执行规定,一环扣一环,垃圾分类就能落地跑起来。

徒法不足以自行,必要的惩治同样是治理的重要一环。试看那些垃圾分类推行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无不靠强化执法落实公民义务。为了有效监管垃圾分类,新加坡政府专门成立巡视队,韩国则在小区垃圾投放处设置摄像头。本市新规在明确权责的同时,也推动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当然,面对千家万户、大小主体,执法部门尤须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别是要理顺垃圾分类前后端,建立从投放、收集、到运输、处理的全流程监管体系,避免“前端分类后端一勺烩”,确保公共治理的公信力。当严管真罚落到每个小区、每家单位,垃圾分类就能打破“理念认同,行动滞后”的怪圈,从时尚走向日常。

垃圾分类井井有条,来源于每一个人的遵规守矩。某种意义上,垃圾分类不只是分拣垃圾的事,也是培育公共意识、推动社会治理的一个典型切口。在立法开启一个全新时期之后,关于垃圾分类,我们一边需要将法律的精神落到实处,一边也需要开启更多的思考:能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逐步找到符合各个社区自身特性的、行之有效的公约?能不能在部分热心居民的带动下,触动或引导更大范围的群众参与?政府能不能变主导为引导,有效调动居民参与、营造社区氛围?在实践中答好这些问题,我们在法律底线之上,就会再拥有一道道坚实的防护网。垃圾分类这项曾被视作“老大难”的考题,就会不断找到“更优解”。

垃圾分类是好事,也是难事,难就难在它也是对全民生活理念与消费习惯的重塑,对城市治理理念的重塑。北京作为大国之都,作为超大型城市,理应走在前列,盘活社会力量,实现多方联动,让首都治理体系更完善、更顺畅。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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