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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让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复工复产的助推器

中工网 2020-04-01 15: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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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3月30日《法制日报》报道,江苏苏州在复工复产跑出“加速度”的同时,密切关注劳动人事争议新动态新特点,一方面,充分利用“智慧审判苏州市模式”,指导、推动全市法院采取远程立案、在线开庭、网络调解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及时有效受理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另一方面,推出一系列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司法举措,比如坚持“双保护、双促进”原则——保护劳动者民生权益、保护企业生存发展,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劳资协同共渡难关。

疫情防控期间,不管是前期的假期延长、随后的居家办公,还是当下的复工复产,有关劳动者权益的话题一直热度不减。休假期间上班的员工本属加班,而休假延长时间的加班费怎么算?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给员工降薪甚至不发工资?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这些问题是否有明确答案,直接决定了现实中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处理。

事实上,相关的纠纷不时发生。比如有的公司强制滞留武汉的职工待岗,只发放待岗工资;有的企业规定“居家办公不算正常出勤”,要扣全勤奖;有的企业只要不开工就不给员工发工资;有的企业业绩飘红,却要降薪20%……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和保障。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出现了一些新的复杂问题,而劳动者维权的阻力和成本因为疫情而加大。其中,应该正视的是,企业与员工本属“队友”,疫情期间,更是共渡难关、共担风险的伙伴,企业活不下去,员工的权益更没法保障,“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保障劳动者在疫情期间的权益,要在企业生存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之间谋求一种平衡、协调,让双方携起手来,让企业经营下去,把劳动者的饭碗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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