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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新京报 2019-07-03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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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中,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海涛等1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入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查处的第一起涉黑案件。据北京市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同时伴有“保护伞”,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突出特点。

新京报讯昨日,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去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涉恶(含“保护伞”案件)案件97件,其中检察机关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的2件。全市法院一审判决65件271人(其中涉黑组织1个、14人),二审判决36件16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

据北京市高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通报,全市法院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从严方针,持续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充分运用财产性、追缴没收等法律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面体现依法从严精神。

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521条

据通报,在深挖彻查“保护伞”上,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共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521条,各区法院分别向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部门转递线索397条,获得反馈187条,立案35条。

蓝向东称,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整体效能。聚焦重点案件攻坚,依法从严快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依法规范办案,提高审判质效。

此外,全市法院还将加强刑事审判队伍,推动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研究制定扫黑除恶职业保障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线索排査力度,完善核查程序,持续深入开展法院干警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排查工作。在法律政策研究上,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扫黑除恶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北京扫黑除恶首起涉黑案例发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昨日还发布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海涛等1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入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查处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扫黑办副主任袁丽忠通报,这几起典型案例既有涉黑恶案件,也有治乱案件;既有发生在城区的案件,也有发生在农村远郊区的案件;既有涉传统领域的案件,也有涉新兴行业的案件(如房屋租赁、电子市场);既有采用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也有“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案例

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陈海涛案

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案情

纠集无业人员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收买国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案发时,陈海涛系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4年至2017年间,陈海涛先后纠集无业人员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其妻许洪心、其子陈朗等10余人,多次实施聚众赌博,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串通投标、虚开发票、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2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违规承揽农村惠农工程,占地违章建筑出租牟利,聚敛巨额财富,逐渐形成以陈海涛为组织者、领导者,许洪心、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陈朗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等。

北京二中院审理认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确立强势地位,树立非法权威,陈海涛等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对妨碍其利益和违背其意愿的群众蓄意滋事,随意殴打,并推搡辱骂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致使部分群众不敢举报、控告,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陈海涛还隐瞒违法犯罪前科劣迹,骗取党员身份,先后采取拉拢、利诱选民等方式,获得五间房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等职务,长期把持基层政权,违规发展陈朗等人入党,损害基层政权基础,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判决

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余1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

北京二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崔积慧、陈朗、许洪心等1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在查办此案中,纪检监察机关已对4名党员干部、公安干警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15名失职失责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解读

染指基层政权、伴有“保护伞”,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突出特点

袁丽忠称,本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同时伴有“保护伞”,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突出特点。本案陈海涛案发时系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犯罪时间跨度长、触犯罪名多、涉案财产数额巨大,对当地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造成了严重破坏。北京二中院在对被告人陈海涛依法从重判处刑罚的同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对组织、领导者陈海涛和积极参加者许洪心、陈朗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的依法严惩,对于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检察机关亦没有抗诉。

■相关新闻

2名局级干部因涉“保护伞”等问题被处分

北京市纪委监委日前披露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成果: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立案170件,查结9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其中局级2人,处级25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

今年3月2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对房山区政协原副主席刘胜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调查结果,决定给予刘胜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对于刘胜国涉嫌违纪违法的细节,通报中提到,“其收受黑恶势力钱款,为黑恶势力谋取利益、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属涉黑涉恶腐败,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

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55件,市纪委监委督办128件,查结455件。

北京紧盯三类“保护伞”:直接涉黑、袒护包庇、间接助长,并对16件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对涉及市管干部、上级交办、领导批示以及案情重大复杂的问题线索,实行市纪委监委直接查办、提级领办、异地管辖等方式分类处置。北京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集中排查全市923名有前科村“两委”干部问题线索,重点清查虚假入党问题干部、入党时隐瞒严重错误以及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后未作出处理的干部,给予247人党纪政务处分。

同时,北京还加强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基层选举秩序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47件,其中取消候选人资格18人,给予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4人。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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