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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全覆盖 北京海淀城管立案查处超百起

千龙网 2020-05-19 08: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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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5月18日讯(记者刘美君)《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17天以来,北京海淀城管系统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各类宾馆、餐饮企业、楼宇物业、商场超市、机关单位4881家,立案处罚114起。

在检查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包括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未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未将生活垃圾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等违法行为。

图省事混装混运生活垃圾

小区居民按照规定做好垃圾分类,但是,来收运的运输却车辆图省事混装混运,让前期分类的成果“付之东流”。在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城管队员发现了不少这样的现象。

马连洼街道城管执法队的城管队员马国瑞、刘志山在圆明园西路肖家河桥西北角巡查时发现,一辆垃圾运输车外观污损严重、锈迹斑斑。马国瑞走近看到,运输车没有进行密闭。经过进一步检查,马国瑞发现,车里运送的生活垃圾并没有进行分类,快递纸箱、菜叶、果皮等垃圾全都混装在了一起。马国瑞介绍说:“前期居民明明分好了垃圾种类,清运车一来却一股脑混在一起运走了。这种前面分、后面混的做法要不得,这种做法不但打击了源头分类的积极性,也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应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因素,配备、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的相关规定。”马国瑞、刘志山责令垃圾运输车辆所属的北京宏润顺诚保洁服务公司立即整改,并进行了相应处罚。

图便宜将垃圾交由无资质单位(个人)运输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于生活垃圾的运输有专门规定,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但是,总有一些单位为了图便宜将垃圾随便交由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运输。城管队员在检查中发现,这些运输车辆不但大部分脏乱差,运输过程中还常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生。这些问题既破坏了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又影响垃圾收运体系的建立健全,既造成生活垃圾收运行业不公平竞争,也容易带来运输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花园路街道城管执法队的城管队员焦石磊、贾鹏来到位于辖区的餐馆“马路边边健德门店”进行执法检查。一下车,就看到餐馆工作人员往一辆破旧的电动三轮车内装生活垃圾。焦石磊上前一步,向三轮车司机问道,“您这是要把垃圾运走是吧?麻烦您出示一下运输资质证明。”“这个……”三轮车司机挠挠头,左顾右盼起来。经调查、询问,这辆三轮车是私人的,根本没有生活垃圾的运输资质。餐馆李经理说:“他有没有运输资质我不知道。只是觉得便宜,所以就让他来拉了。”“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没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属于违法行为”焦石磊说,“因为这样极易造成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甚至造成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导致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的发生。”焦石磊和贾鹏对“马路边边健德门店”开具了执法文书,进行了处罚,并对擅自清运垃圾的小货车进行了暂扣。李经理表示:“我们真不该图便宜,我们马上改,赶紧找家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垃圾,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未履职生活垃圾混投混放

垃圾分类投放是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源头,也是做好后期收集、运输、消纳的基础,不但需要居民的积极参与,也需要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城管队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不但没有建立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制度,甚至连最基本的垃圾分类投放也没有做到。

北太平庄街道城管执法队城管队员李学丰和杨永峰来到永辉超市文慧园店进行检查。进入超市库房区看到,超市设置了不同种类的垃圾桶,但是,打开盖子一看,包装袋、塑料袋、收银条、冰棍纸都混放在了一个垃圾桶里。“您这个生活垃圾没有分类投放啊”李学丰向超市王经理说道,“另外,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我们检查一下您这里的生活垃圾管理台帐,麻烦您给我们看一下。”“这个台帐,呃……还没来得及弄呢”王经理回答道。李学丰说:“您这样可不行。未将生活垃圾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和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极易造成生活垃圾的混装混运,对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环节造成负担。”李学丰和杨永峰对超市开具了执法文书并进行了处罚。王经理说:“超市的事儿太多了,没有忙过来,我们改。您放心,我们马上制定生活垃圾管理台账,派专人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再也不混投、混放了。”

不规范未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

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由谁来办理这些手续?对此,《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都给出了答案。《条例》中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的多项义务都做出了规定。城管队员在检查时却发现,诸如物业公司在内的许多生活垃圾管理人对《条例》内容并不熟悉,直到违法了,执法人员找上门,才恍然大悟。

海淀区城管执法局直属队的城管队员张爱国和由希哲在检查中发现,一辆装载了人济山庄小区居民装修建筑垃圾的货车,从海淀区人济山庄小区驶出前往北京市石景山区三号桥附近消纳场进行消纳。由于货车并没有办理渣土消纳证,城管队员根据法规对人济山庄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北京惠民仁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由希哲介绍说:“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在此,也提醒请各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容,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海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加大对生活垃圾管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紧盯收运环节中无资质运输、混装混运、泄漏遗撒等突出问题,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声势,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截至5月17日,海淀区城管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795人次,车辆2815车次,检查各类单位4881个,其中居住小区1479家、餐饮企业1936家、其他单位1466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执法人员积极进行引导,宣传告知,共宣传教育850起,批评教育528起,责令整改317起,共立案查处114起。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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