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陈先生经手的某品牌,有20多个艺人在微博打过广告,包括刘嘉玲、袁咏仪,但其实都没有使用过。
扒姨太看了一下,陈先生爆料的这个广告确实是有的,但明星到底有没有使用过,可能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但事实上,代言虚假广告,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之前很多明星就因为虚假广告被罚,但微博这个开放平台却很难实现管制。
明星在微博打的这些广告,也是有讲究的,比如李小璐打广告的方式就很隐晦,只是把产品放在梳妆台的一堆东西里,文案里也没有出现任何字眼。
但陈先生说,这种方式会让品牌方觉得很亏很生气,收了钱,却并没有起到广告的作用。
李湘则属于来者不拒的那种,微博打广告很多也很明显。
这些企业花钱请明星在微博打广告,主要是想从明星几百万、几千万的粉丝身上获利,之前某企业请柳岩打了广告,双十一一天进账就几千万元。
有的企业连工厂都没有,产品都是请人代加工的,贴上自己的牌子,品质难以保障,还是三无,要不是请艺人来推广,很难获得这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