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关水平来说,既然自己有错,难道不是应该示弱,表达出自己的痛苦与愧疚,以换取一部分舆论体谅吗?结果,赵女士反倒火上浇油,满地撒沷,这肯定让一些中立者(如我)都看不下去了,纷纷离场。
▲园区内的安全提醒标语
原本,赵女士确有一定索赔的理由。赵女士本人是主要过错方,但园区管理方也有一定责任。有些网友把这件事类比为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公路公司不应当承当责任。这种类比不对;这更像是玩游乐场时游客操作机器不当受伤,除了游客自身责任,游乐场未能把不当操作的可能减至最低,也是种失误。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猛兽与人距离太近,我在网上已看到多位游客说他们在这个动物园里与老虎或熊的近距离接触,令他们心有余悸;在这方面,广州的一家著名野生动物园的安全措施就做得相当充分。这暴露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管理水平的不足。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曾在2009年3月、2012年10月、2014年8月,发生过三起老虎咬死咬伤人的事件;就在今年3月,动物园还有一名员工被大象踩死。可见,这家动物园的管理能力是堪忧的,发生“老虎咬人事件”并不纯是偶然。
▲园区内的危险动物离游客其实很近
但在一些人眼中看来,无理尚且能搅三分,一旦有理,简直就可以连救了她的命的母亲都不要了。也难怪观众愤怒,怒火之下不加分析地一边倒,甚至于要用造谣的方式来表达愤怒了(当然,造谣也同样无耻)。
更耐人寻味的是,赵女士的索赔,不是私下地、悄悄地,而是大张旗鼓地。莫非还想争取舆论施压动物园?莫非她不知道这样做只会让动物园得到更多同情?
不清楚赵女士这种行为,是不是受到相关律师或什么高人的指点,但这不会改变对此人天性凉薄又愚蠢自负的判断。
▲事件中受伤后的赵女士
某种意义上,我颇能理解赵女士这种不要脸面的做法。
正如敢于满地打滚耍流氓的人,一般总是能利益最大化。因为体面人都怕麻烦,怕脏了自己的手,不得不花钱保平安。而法律在这种时候又特别软弱无能,不仅不敢站在正义的一面,反而还会劝导大家让着撒泼者,谁野蛮谁就能得到多一点。维稳嘛,不是出于道义和情理,而是谁横谁就赢。
这样的执法水平和执法现状,确实会惯出一批敢于拉下脸的人。
站在赵女士的角度来看,在母亲尸骨未寒的时候就索赔,她需要的不是正确,不是合情合理,而是自身利益最大化。母亲的牺牲,是一枚可以利用的棋子,用来索要更多的钱。外人看来是无情无义,但在她看来,也许觉得妈妈的死为她换来一大笔钱,更能告慰妈妈的在天之灵呢。
一般来说,一个人经历了这种灾难,除非是反人类人格,至少都会痛苦和内疚。这种情感和情绪,我们一般称之为“人性”。
赵女士在公众面前的反应和措辞,显示她没有“人性”,并不代表她真的没有这种东西;而很可能是一种为了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我只能推测,为了尽快地要求更大的数额的赔偿,她不得不暂时让渡自己的“人性”与情感,让渡自己的尊严。
我不知道,她的母亲看到她救下来一个这么“理性”的女儿,是高兴呢,还是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