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拆借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招股书显示,广东骏亚2013年至2017年1-6月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6.95%、28.86%、35.82%、25.45%、9.92%。
广东骏亚表示,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29,546.00万元,如本次发行成功,按募集资金净额28,289.07万元测算,公司净资产增长幅度达95.75%。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需要一定时间,项目达产前公司的销售规模、利润总额与净资产不能保持相同比例的增长,从而可能导致一段时间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上市前水平。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高精度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计划投资31,983.69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将新增折旧约2,469.43万元,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剧烈变化,存在项目投产后利润增长不能抵消折旧增长的可能性,公司净利润将会受到影响。
产品质量涉诉
招股书显示,广东骏亚与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疆创新”)批量合作始于2014年4月,产品经打样、样品确认、小批量生产,直到持续量产,均经双方工程技术人员确认,产品品质通过大疆创新的验证。
但自2014年10月起,大疆创新认为公司产品PCB线路板阻抗达不到产品要求,导致PCB线路板辐射过高,从而影响产品信号稳定性。
大疆创新对公司产品提出质量疑议后,公司要求派工程师到现场确认问题,双方共同确认整机故障现象及问题样机,将存在故障现象的整机拆解,确认其内的PCB为骏亚电子生产后,双方共同将该PCB封存并移交权威的独立第三方鉴定。
但大疆创新一直未给予配合。
2015年3月,公司因商品买卖拖欠货款纠纷事宜(以下简称“拖欠货款纠纷案”)向法院起诉大疆创新,诉讼标的金额为315.62万元,此案法院已于2015年9月作一审判决,公司胜诉。
2015年5月,大疆创新因产品质量问题(以下简称“产品质量纠纷案”)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损失238万元,此案一直未开庭审理。
2015年12月,大疆创新不服拖欠货款纠纷案判决,已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因裁判须依据产品质量纠纷案的审理结果为由中止二审诉讼。
2017年6月20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对发行人和大疆创新签订的和解协议予以确认,双方对拖欠货款纠纷案达成和解。
2017年6月2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同意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发行人的产品质量纠纷的起诉。
该案件在在审期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并未就发行人涉案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作出认定,亦无其他权威机构认定发行人涉案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除上述质量纠纷外,报告期,广东骏亚无其他重大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分红5000万元
招股书显示,广东骏亚报告期内进行过一次分红,金额为5,000万元。
经公司2015年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数,向股东现金分红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