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2017年07月18日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0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主板发审委要求公司说明以下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控股股东转让深圳万基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基隆电子)股权而不是纳入发行人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程序是否合法合规;(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万基隆电子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万基隆电子的收入、资产和利润情况及其对发行人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的影响,是否构成业务重组及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万基隆电子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协议的具体约定情况,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的纠纷,发行人的环保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股权受让方在万基隆电子已出售PCB业务相关机器设备并转移订单的情况下收购万基隆电子的目的和原因及合理性,收购价格及定价依据,目前经营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方法、过程和依据。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相关质量纠纷的原因,发行人质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有效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方法、过程和依据。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外协加工成本的定价原则,加工单价水平是否符合当地市场行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外协单位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以及由关联方承担外协费用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和结论。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金额及占比较大、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原值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结构与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的收入、成本变化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与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变化情况的匹配性;(3)结合产品销售周期、产品市场情况、材料备货周期、商品库龄情况、业务模式、存货周转率、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各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已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和结论。
据证监会2017年07月07日发布的广东骏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其中发出商品占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