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备受关注的中国人寿参与国企混改一事为例,贾飙解释道,从保监会角度来讲,混改是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保监会在这方面一定会积极支持和配合,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好混改工作。
鼓励科技保险产品创新
近年,保险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在商业模式及产品服务等方面均实现了较大创新,42号文同样对这类新技术、新业态保险服务有所提及。具体来说,保监会强调要加大科技保险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保险产品创新,组织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保险新产品研发。据保监会统计,险种目前已经发展到20多个。
对于蓬勃发展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层面更鼓励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围绕互联网开展商业模式、销售渠道、产品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创新,并有序推进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扩大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推动保险机构差异化发展。
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创新业务签单件数46.66亿件,同比增长123.55%。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中国乃至全球第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终于在其成立的第四个年头实现香港IPO上市,堪称保险界近期的“大事件”。保监会公布的保费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众安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0.08亿元,在84家财险公司中排名第21位。众安保险此番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潜力,与前述监管导向不谋而合。
但不可否认,扩张中的互联网保险业务在给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风险隐患。为此,保监会专门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着重注意两大风险:一是部分保险公司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二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针对上述风险点,保监会规劝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同时强调,消费端也应当有“保险姓保”的意识,知晓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
对于第一类风险,曾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购买车险的李先生就“深有体会”,他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互联网平台的折扣力度普遍比较大,自己当时被吸引到互联网平台上买车险时,就出现明确勾选了划痕险,但到出单时它却“离奇失踪”的情况。
另外,相关业内人士也指出,在网上买保险一定要看清楚条款,比如有的机动车保险会在保险责任里面做文章,对驾驶人、驾驶地点等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