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就在去年9月,新力金融推出对价23.79亿元“现金+股权”收购第三方支付公司海科融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后因证监会调查中止重组事项。并提及鉴于收购海科融通支付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对公司打造闭环的新兴金融生态服务链、和现有平台产生更好的协同效应、推进公司向农村金融服务标杆性企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待收到安徽证监局的调查结论后即公告并及时申请重大资产重组恢复事宜。
9月19日,新力金融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安徽证监局《处罚书》,新力金融因2015年年报虚增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诉讼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披露不准确等违规事项被处以60万元罚款。
另外,11名高管人员也受到了“牵连”。其中,对徐立新、荣学堂、桂晓斌、孟庆立、钟钢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彪、陈茂浏、王家斌、齐生立、段佑君、章厚平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与《告知书》相比较,新增4名被处罚高管人员,分别是新力金融其他负责人王彪、齐生立、段佑君、章厚平。
《处罚书》显示,新力金融2015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552.33万元,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2.59%,虚增利润6574.83万元,占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23.66%。
新力金融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违规情况。2015年、2016年新力金融通过借用第三方的手段将相关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子公司,隐瞒关联交易,规避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在年报中予以披露。对于其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的重大诉讼情况,新力金融也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此外,新力金融(原巢东股份)在2015年度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第四节交易标的中披露“报告期内,(备注:德润租赁)均正常收取客户租金、利息和服务费”,与淮南荣某于2014年6月停止付息,截至2015年4月30日(原巢东股份重大资产收购完成日)累计欠息约3552.33万元的实际情况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