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涉嫌突破上限
然而,据《国际金融报》记者观察,有些平台在宣传借款业务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规方面的问题。
近日,《国际金融报》记者在浏览某新闻网站时,发现一则借款广告打出了“可贷10万至500万元”的广告。点开链接之后,发现是一家名为“房金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其借款页面上,借款人只需要填写“当前位置”、“贷款金额”、“有无房产”、“手机号码”等信息,就可以申请贷款。而根据宣传页面所展示的信息,贷款额度10万至500万元,最快可以当天放款。
根据去年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国际金融报》记者还发现房金所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据其官网介绍,房金所2013年1月成立,即将在2017年新三板挂牌,业务模式是“银行贷款外包服务商”。那么,作为此类助贷机构,房金所是否就可以不受上述暂行办法约束呢?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助贷模式是目前不少平台转型的方向,但是否可以不受暂行办法的约束,还要看其借款是否真的对接银行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下称“互金专委会”)发布“全国互联网金融阳光计划”关于部分网贷平台涉嫌突破借款余额上限的巡查公告。公告中,包括房金所、道口贷、钱多多、海吉星金融与房易贷等5家公司被“点名”。
公告称,近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巡查发现,部分网贷平台未严格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涉嫌突破借贷余额上限。其中,“房金所”旗下“房金3号”、“房金4号”、“房金6号”等项目涉嫌突破借款余额上限。技术平台发现同一自然人在其平台借款余额超过20万元。
借款广告监管盲区
针对上述P2P网贷平台借款广告出现的“乱象”,业内人士认为,这与目前相关监管政策尚处于空白有关。
事实上,去年互金整治期间,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曾发布《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指出将依法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而在201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等十部门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再次强调将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力度,并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延长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
不过,《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上述实施方案主要规范的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理财广告,比如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等。但是,实施方案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借款广告并无详细的规定。
“去年从中央到地方的互联网金融广告整治,主要针对投资理财类,目的是预防非法集资。而对于借款端的广告监管没有这么严格,对于新兴的网贷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路南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路南表示,目前网贷平台的理财端广告非常严格,但是借款端广告却游离于监管之外。“目前,借款广告监管主要是看企业有没有开展贷款业务的资质,或者是否符合业务规范。比如,上海对小贷公司的借款上限规定是20万元,超过20万元也是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