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在产品管理方面,新规要求各家银行建立统一的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并由专门部门负责平台的信息录入及管理工作,凡未在平台上收录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在产品销售环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对产品风险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同时还应提示消费者如有销售人员介入进行营销推介,则应停止自助终端购买操作,转至销售专区内购买。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
误导、私售不鲜见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营理财及代理销售业务发展较快,产品种类逐步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银行理财发行机构已增加至523家,银行理财产品余额29.05万亿元,同比增长23.63%。从资金来源来看,2016年个人投资者仍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主体。此外,2016年银行理财践行普惠金融,为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9772.7亿元,同比增加了1121.7亿元,增幅12.97%。
与此同时,部分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了误导销售、私自销售产品、存款变保险理财等问题,消费者相关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案例并不鲜见。
作为银行业乱象中最为突出的领域之一,银监会一直在加大对理财业务的整治。今年7月,上海银监局共对民生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三名员工做出顶格监管处罚。三人因涉嫌私售非本行产品或者推荐未经总行批准的私募产品,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飞单”事件近年频出,而“飞单”行为往往在产品不能按期兑付,甚至出现本金亏损时才得以暴露,等投资者发现“李逵”变“李鬼”往往为时已晚,求告无门。在业内人士看来,“双录”可以加强银行理财产品的全过程管理,更好地治理销售误导等问题,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
有助保障投资者权益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专区“双录”以技术手段增强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行为的硬性约束,强化了其信息披露义务,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销售行为。
以上海为例,率先实行“双录”后,2016年上海银监局收到理财、代销类投诉举报事项同比减少55%,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银行实施‘双录’后,银行员工的一言一行都会被纳入监控中,在售卖代销产品时要清楚告知投资者产品的属性及风险,而投资者在购买此类产品之前也会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什么样的产品,因此未来存款变保险及理财‘飞单’事件发生的概率会降低很多。”刘银平称。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任西明指出,从银行角度来说,“双录”工作形成了统一的销售与操作流程,规范的营销话术,有利于防范误导销售,从而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双录”工作可以让消费者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的发行主体、收益水平、风险属性等内容,准确识别所购买的是银行自行发行的还是代销产品,是保本型还是非保本型,是有固定收益的还是没有固定收益的,从而真正做到信息对称、自主选择、风险自负。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君认为,“双录”是监管机构实现技术监管的一种方式,也是实现行为监管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能够实现在公平的前提下“买者自负”,而买者自负的前提条件是卖者尽责。此外,“双录”还实现了理财及代销的销售环节监管无真空,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