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s——去年首次IPO现场核查发现6大问题
根据证监会今年1月20日通报,证监会在2016年四季度开展了首次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首次现场检查共涉及12家企业。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披露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部分中介机构或签字人员存在的对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核查不充分、重要事项核查不到位、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执业质量等6大问题问题。其中,2家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移交稽查。
三大领域和环节内幕交易风险高
今日的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还介绍说,日前证监会启动调查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共18起案件,专门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案件部署以来,稽查部门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目前取得重大进展。其中15起案件已经完成现场调查,陆续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这批案件调查情况看,当前内幕交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是违法交易金额巨大。涉案金额往往超过千万元,有的甚至数亿元,且一半以上案件获利,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在巨大利益诱惑下,违法人员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不少案件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二是亲友之间传递内幕信息比较普遍。内幕信息法定知情人直接交易减少,向亲友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的情况逐渐增多,近四成案件涉及内幕信息多级多向传递。
三是涉案人员人数众多。其中,既有同一单位多人分别实施内幕交易的,例如上市公司、中介机构、重组对手方的相关人员等;也有同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先后向多人泄露内幕信息。四是重复、屡次违法违规多有发生。有的主体因操纵市场违法被我会依法查处后,又因内幕交易再次被调查;有的上市公司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反复出现内幕信息泄露行为。
这批案件显示,内幕交易高风险领域和环节包括:
一是并购重组领域。有的并购重组双方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分别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严重妨碍并购重组市场秩序;有的市场中间人一边向上市公司推荐重组项目,一边暗中利用他人账户实施内幕交易,严重损害市场诚信基础;有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信息后,直接使用实名账户交易相关股票。
二是“高送转”环节。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高送转”信息实施内幕交易;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利用“高送转”及其他多项内幕信息实施内幕交易;有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在知悉其他上市公司“高送转”内幕信息后,指使下属公司员工实施内幕交易。